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公告

2021-08-14 10:53:05 liangyu 3257

各位经销商及广大农民朋友们:

现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就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87日所谓“关于市面上生产销售良玉99号等良玉系列品种声明”,郑重公告如下:

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因经营期限到期,于20199月进入清算,现仍处于清算程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的“良玉99号”、“良玉88号”等良玉系列品种的品种权并没有进行处置,其品种权人仍然是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由于清算组自成立至今,拖延清算。本公司股东宋协良及宋雷于202171日,发函另一个股东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现有清算组。同时,本公司已于2020年将“良玉99号”、“良玉88号”等良玉系列品种的品种权授权“丹东良玉种业有限公司”及“杨凌良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

202187日,本公司另一股东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社会上发布声明:声称1、依据《公司法》第184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承担管理公司的职权;2、未经登海良玉清算组组长、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的代表登海良玉出具的授权和办理的业务,登海良玉均不认可。该声明加盖的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

20216月,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及河南省为部分其分子公司办理了“良玉99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本公司举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已经撤销了“河南登海中研种业有限公司”办理的“良玉99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本公司关于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泰安登海五岳泰山种业有限公司” 办理的“良玉99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在进行中。

为此,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郑重公告如下:

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组组长及原法定代表人对外仅仅是代表公司参与司法程序的诉讼。法律对清算组组长及公司清算期间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规定的非常明确清楚,即所谓的清算组组长及原法定代表人是根本无权出具任何授权。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是本公司的股东,但并不能代表本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授权植物新品种权使用者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20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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